011(2/2)
里威风惯了,所以才是那样一副拽拽的老油条样子。从那以后她见到我就躲,连眼角的余光都不敢扫到我。
从那以后,我也算名人了。
但我这个名人的名声有点不好听,是个‘野蛮的暴力份子’。
但我这个‘野蛮的暴力份子’很低调,从来不‘惹事’(才怪)。
其实后来我很高兴有第一天上课的小插曲,那让我省了很多麻烦,因为在那个学校里,有很多看小说看电视剧看多中毒的小少年,他们拉的帮派简直多如牛毛,打架斗殴家常便饭。
好在我这个‘野蛮的暴力份子’盛名在外,没人来惹我,也没人来拉我,好长一段时间,同班同学看我的眼神都是小心翼翼的。
直到后来见我除了不太搭理人之外,还是很和善很幽默很好相处的。只是大多时候喜欢静静看书而已。
于是我这个‘暴力份子’又变成了‘书呆子’。
坐在我后面的一个姓杨的男同学,也喜欢看小说,知道我租书不要押金后,就经常让我帮他拿书,我们的书总是交换着看,那样可以省钱。
这位姓杨的男同学长得不怎么样,但他有双修长白皙的手,他的手指很好看,比大多数女生的都要漂亮,所以他最喜欢的,就是坐在座位上翻来覆去的欣赏他自己的手指。
我对此很不屑,每天都免费送他白眼数枚,用后来流行的一句话形容,就是‘羡慕嫉妒恨’。
因为我的手指真的很难看,又短又粗,还有老茧。
现在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手。
因为我的手遗传自我爸爸,虽然看起来完全不像女人,但却是和爸爸的手一样。宽大,粗短,干燥,有力。
想起爸爸,就看手,看到手,就想起爸爸。
```````
说起来我在初中时代吃的午饭真凄惨,经常吃白饭或者两个馒头。
吃的东西会那样可怜,自然是咎由自取,因为我把生活费省下来看书了。
所以晚上回家吃饭时,最少要吃两大碗,那碗可不是现在我们用的细瓷碗,而是很大的土碗,我一顿吃的比爸爸和阿姨合起来都多。
因为是晚上吃的,吃了后缺少运动不宜于消化,肠胃咕咕叫总是放臭气,好长一段时间被妹妹笑话为‘饭桶、打屁虫’。
好在在学校没怎么放过,否则我清清冷冷的淡然人设就全崩了。
十四五岁的孩子正是充满了懵懂情怀的少年,对异性有种天然的好奇和想亲近。带着玩笑带着恶搞,即便没有‘对象’的也会被‘拉郎配’。
我们班上的男孩和女孩自然也不会列外。
当时班上六十四个同学,除了我和另一个‘黄毛’之外,基本上都被配了对,反正学校里学生多得是,这个班的人不够分,还有其他班级的顶上。
我没有被人配对的理由太显而易见了。
第一天就闹了那么一出,哪个不怕死的敢和我扯上半毛钱‘亲密’关系?而且我除了林芳(同桌)和姓杨的‘书友’之外,对其他同学可是不咋搭理的,更何况不知所谓的毛屁孩男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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