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赵云大婚! 下(1/2)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妈蛋这个时代好像还没有鞭炮……
总之很热闹,李家是常山郡大户,虽然不是什么传承久远的世家,但是财力非常雄厚,而且李旭为人和善,是有名的大善人。
李家千金出嫁,在常山郡来说,是一件大事。无数为之倾倒的才俊们在这一天痛哭流涕,甚至有人来到李府门前,大吼反对这门婚事,扬言李家千金只有跟着他才会幸福。
这样做的结果是,典韦一手拿着鸡腿啃咬,吃的津津有味,另一只手像是拎小鸡一样把他拎起,然后扔到了大街上。
典韦长相凶恶,满脸横肉,没表情的时候看着可怕,生气或者笑起来的时候更可怕,连曹操都叫他古之恶来,并非只因为他厉害,还有他那“绝世凶狠”的容颜,女娲在捏他的时候,可能当时心情不太好,发了点脾气。
于是乎,在典韦咧嘴一笑之后,那人连滚带爬的跑了。
小小闹剧没有影响婚礼的进行。
长兄如父,赵锋被赵云请了过来,与李旭同坐。
拜天地结束之后,李诗澜被送往洞房,赵云则在外面招呼客人。(东汉末年的婚礼是啥样不清楚,这种小事也懒得查,不要在这个问题上找我麻烦。)
赵锋哭的很欢快,明明在掉眼泪,但是一张嘴巴都快咧到耳边了,又哭又笑,大醉酩酊,让赵云很是无奈。
如果后世史书有载,恐怕很多人都会认为,李诗澜配不上赵云!
因为赵云是这个时代的宠儿,是注定要名震天下的人物。
但实际上,现实情况是,李家是常山郡大户,富贾一方。而赵云孜然一身,家中仅有一个勉强能够维持生计的哥哥,说是贫苦人家一点都不为过。
所以其实是现在的赵云配不上李诗澜!
正因如此,赵锋认为祖上积德,赵云能够娶了李家千金,那是祖坟冒青烟的幸事。
当年大旱,赵锋和赵云相依为命,若非遇到童渊,二人恐怕已经饿死了,赵锋一直以来,最担心的就是这个弟弟,如今眼见弟弟成家,而且攀上了高枝,自然高兴的不行。
而他也是这个世界上,赵云最为亲近之人,也许没有任何本事,无法帮到赵云什么,但却是赵云心中唯一的安慰。
或许,现在还可以加上一个李诗澜。
……
夜,平静如水,然李府之中灯火通明,客人还未散去。
赵云几乎等同于是入赘,所以李旭和李夫人并没有嫁女儿的哀伤,反而高兴得不得了,仿佛多了个优秀的儿子一般,李旭游走于客人之间,可谓是荣光满面。
赵云带着一身的酒气来到洞房,让典韦守门,而他自己则推门而入。
凤冠霞帔的李诗澜双手放在大腿上,端坐于床沿,头上盖着红盖头,一动不动,哪怕赵云进来,也没有丝毫反应。
赵云来到她身边,伸手握住她的柔荑,轻叫了声:“夫人。”
李诗澜身体微颤,轻轻回应:“夫君。”
“夜深了。”
赵云掀起她的红盖头,看着那让他惊艳的容颜,心中满意到了极点。
李诗澜抬手抚上他的面颊,轻声道:“妾身想问夫君一个问题。”
赵云笑了笑,轻吐一口气,满嘴的酒气让李诗澜微微皱眉。
他将李诗澜的手放到自己胸前,缓缓说道:“我与你,乃是两情相悦。即便父亲不给我任何资助,我也要娶你为妻,你我之婚事,与利益没有半分纠葛。我爱你!”
李诗澜“嘤咛”一声,投入赵云怀抱,满脸幸福之色。
门外宾客尽欢,屋内新人翻滚。
娇娥不堪**,男儿兴风作浪,不知天有几重高、地有几层深,未来魂归何处,只管此时喧嚣。玉莲重重开,无限娇声喘息,醉生梦死间,玉颈引喉,或高亢、或娇啼,顾作鸳鸯不羡仙!
春光里……
屋内如人高的铜镜见证了昨晚的疯狂,初为人妇的李诗澜越发水嫩诱人,发丝贴着完美无暇的面颊,虽偶有皱眉,却只是一闪而逝,更多的是无限的欢愉和满足,幸福时刻洋溢在这个女人的脸上。
赵云赤身,不着片缕,搂着李诗澜,微笑不语,心中却想到,若是此时有一根烟,那真是神仙也不换!
足足日上三杆,二人才起身,侍女涌进房间,伺候他们更衣,还有两名小侍女,偷笑着检查过后,将床单换了下来,要拿去夫人那儿领赏。
出门时,典韦在一旁幽怨的看着赵云,嘀咕道:“主公太过分了……四次!”
赵云身子一跌,差点摔到在地,回头瞪了一眼典韦,后者委屈的瘪瘪嘴,低下了头。
来到正厅,李旭与李夫人还有赵锋已经等候多时,礼数过后,李夫人拉着娇羞的李诗澜去了后院,赵锋则离开了,因为赵云和李旭有话要谈。
来到书房中,李旭拿出一副地图,问:“贤婿,仔细看看,要去何处为官?”
这是早就说好了的,李旭给的嫁妆没有食言,足足三千万钱!并且还会额外拿出一笔钱来,给赵云买官。
要在何处当官,赵云心中早已有了想法,但是具体的还要跟荀攸商量一下,这个倒是不急。
他笑道:“父亲不必如此着急,且等我与公达商议过后再行决定。我想问父亲,您和母亲怎么办?”
李旭说道:“我们就这么一个女儿,嫁给了你,就等于是把命都交给了你。你有大志向,为父不想干预,会全力支持你。三千万钱,只是开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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