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这位观众应该是个说书的吧(1/2)
这有点历史传奇风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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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县令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画面:
费一流举起玉佩,发现和王九州的那块信物居然奇迹般地对上了,判道,什么一次两次的,有什么可争执的,根据如今的事实,又何况彼为妇女,尔则丈夫,王九州和陈兰娇,你们俩结合算了,退堂!”
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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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只见费一流接过陈兰娇递过来的玉。转身又去看王九州的信物……
紧促的心跳声,西县令想:这剧情是按照我的画面走的啊。
费一流端详了两件信物许久,众人盯着费一流,只见他时而放在耳边敲击,时而举起冲着阳光观望,不知道钦差大人究竟要搞什么名堂。
费大人,你坐在大堂上装模作样地看玉,看玉的人在大堂上一本正经地看你。
心中想着搏一搏吧,费一流一拍惊堂木道:“这信物本官已经看过了,经审验,发现这两块玉有十七处地方,同刚才案情描述不同。由于事关重大,现在本官再次讯问,讯问之前,要求当事人王九州与陈老丝,面对县衙庄严宣誓,以你们的人格及良知担保,将忠实作证,保证如实陈述,毫无隐瞒。如违誓言,将自愿将所有家产充公。你们听清楚了吗?请宣誓!”
王九州、陈老丝宣誓后,费一流才缓缓坐下,道:“之前按照陈老丝的说法,这块小一点的玉只是个备份,是出自陈家的,而又说当时王家要比陈家家境殷实一些。陈老爷,是也不是?”
“是。”陈老丝不知道这话有什么毛病。
“好,陈老爷爽快!接下来本官就说说这十七处不同。第一处,本官久在京城之中,对这天下玉的质地也算是有点研究。刚才发现,王九州身上这块小一点的玉,要远比陈兰娇的那块质量好出许多。然而之前陈老丝的说法,这块小一点的玉出自陈家,只是个备份。这么看来,反倒是那个时候的陈家,要比王家更为阔错了。如此自相矛盾,陈老爷,你撒谎了呀,是也不是?”
“是,诶,不是,不是。”
费一流继续说到:“真相就是,这块小一点的玉的佩戴时间,要比那块大的玉晚出好几个年份。分明是当年,王陈二家创业初期,身上的玉也不属于上乘。而到了五六年后,王陈二家有了一些积蓄,此时佩戴的玉,虽然样式小巧,却做工精良,滋润透明。相隔五六年,王陈二家又结秦晋之好。”
费一流迈着方步:“大家若是不信,可以借助西洋高倍显微镜,看到玉的内部的纤维交织结构与粒度,从而可以精确地分辨这玉究竟是碎在何时。这便是十七处不同中的第一处。公堂之上,胆敢再说假话者,查明之时,家产通通罚没充公。陈老爷,你想清楚了,我刚才所说,是也不是?”
其实费一流刚才的逻辑并不是很严密,他从来就不算是一流的辩手;他对玉的鉴赏几近一窍不通,关于玉的科学纹理什么的也完全是瞎说;所谓的十七处不同只是个幌子,他玩“找不同”的时候根本不比旁人快出多少。
不过这番话确实把陈老铁吓住了,比起冒着几代人的家业被官府收缴的风险,接受王九州这么一个不太顺自己心意的女婿显然要好得多。
他忙不迭地跪下:“大人清恕罪,小人有罪,小人悔过。”
费一流霸气地坐在公案上,脑后尽是冷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陈老爷,你有什么罪啊?”
陈老铁道:“小人之前的确与王家有过两次指腹为婚。小人不该撒谎,九州和桃红的确有过指腹为婚。”
费一流道:“好,既然陈老爷承认了实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时间关系,至于这十七处剩下的地方我就不继续往下说了。或许改天由西县令写成个小册子,说书给大家听。”
一阵山呼:“费大人断案如神!”
费一流转念一想,道:“即便是证明了王九州和陈桃红确实指腹为婚,但是陈桃红和周八公子的婚约也是实契。究竟哪一张婚约应该作数呢?几位大人,你们认为应该如何呢?”
路知府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先前已然指腹为婚,而且婚约未断,之后再许配给周家自然是无效的。即便是再许配给一百零八家,也理应通通无效。就好比有夫之妇,岂能再嫁他人?所以自然应该是王九州和陈桃红的婚约作数。”
李四邺道:“我倒认为,理应后约取代先约。请问堂上诸位,谁年轻之时还没有做过一些个有瑕疵的事情。《左传》中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当年一句儿戏,如今情势早已变更,理当有所改变。何况指腹为婚那都过去多少年了,王老丝都已然离世了,怎么能用过去的一纸婚约限制住如今的人呢?而且周家与陈家的婚事筹办已久,接着办下去,成本更小。所以陈桃红和周八公子的婚约才应当作数。”
费一流思忖着:后约取代先约?这个词好像在法学课上听过。但是法律规定,先后就同一事项签订两个条约的双方完全相同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后约取代先约的。至于什么成本问题,本末倒置嘛!四邺,你这个逻辑有些站不住脚啊。一向谨慎的四邺如此断然,莫非是这样说的背后有什么好处?
西县令道:“下官有个不成熟的想法,可以让这两张婚约都生效。不知当讲不当讲?”
“如此甚好,快快讲来!”
西县令迈着方步:“首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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