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高顺(1/2)
赵云见大汉走来,见其猩红的眼睛里带着许多仇恨,警惕中暗道:“我这兄长果然与众不同,豪爽仗义,如果是一般人遇见这样粗犷的大汉,别说请吃酒了,怕是早就吓的尿裤子了。”
三人落座,酒也上到。
其实秦峰猛一见这大汉的眼神,也是害怕,不过想想身边坐着的可是赵子龙,也就不怕了。想当今天下间,除非战神吕布闯进来,不然爷还用得着怕谁。啧啧,看来有几个猛将傍身,是必须的事情。
他亲自给这大汉倒酒,便举起酒杯道:“虽是萍水相逢,但亦属有缘。兄请放开畅饮,我请。”
大汉眼中闪过一丝感激,举起酒碗后,犹豫了一下又放下了,道:“惭愧,某不善饮酒。”
秦峰好险没将嘴里的酒喷出去,你不会饮酒还催上酒这么急?看来这也是个落难之人,想来是心中忧愁想要借酒浇愁了。秦峰便坐了下来,道:“兄是有难言之隐,但讲无妨,如果小弟我能帮忙,一定万死不辞。”
在他看来,如果是宋江一定会是这样的吧?秦峰也就是学宋江一个结交四方豪杰,等到声名远播的时候,想来名臣猛将是否纳头便拜呼?
哥哥莫非就是洛阳及时雨秦子进!请受小弟一拜。嘿嘿……
赵云闻秦峰所言眼前一亮,便感到自己没有看错人。认识的这位兄长果然是仁义无双之人,能与他结交真是三生有幸。赵云见秦峰对一个陌生人倾力帮助,实在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哎,不说也罢。高顺感两位兄弟高义,来曰一定涌泉相报。”高顺说完便拿起桌上的食物大吃起来。吃饱喝足,我就去救我那妻子,就是不知是否有机会报答这两人了。
高顺随战神吕布南征北战,麾下七百余人,号千人。铠甲兵器精良,严守军纪军备严整且作战时相当勇猛。高顺每次率领麾下部队攻击敌方阵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所以高顺率领之部队有“陷阵营”之美誉。
“高顺,你是高顺,高……。”秦峰愕然而止,三国里面没留下字的猛将不多,高顺正好是其中之一。
“兄长?”赵云以为秦峰跟这个高顺认识。
“咦,兄弟认得在下?”高顺放下食物疑惑的说道。
“哦,游学之时,在北方的军兵口中听到过兄的大名。”秦峰只好开始胡编乱造,想这高顺能够练出陷阵营的东汉第一强军,之前必定不是无名之辈。
“哎……,往事不提也罢。”高顺摇头叹道。
我这兄长果然非比寻常,年纪轻轻就游学了许多地方。我不如也,今后一定要向兄长学习,游历天下增长阅历。赵云暗叹道。
果然是高顺!秦峰向头顶望去,仿佛看到了一个光圈。今天真是他吗的中了头奖了,正愁去哪里找猛将。老天爷先是送来一位盖世无双的猛将,又送来一位练兵统军的奇才。难道穿越后真的转运了,老天爷是想让我争天下,所以才会送来这些牛人与我。
秦峰深知机遇的重要姓,既然老天爷给了机会,就一定要抓住,从而顺势而起。他急忙收摄心神,拱手一礼道:“高……顺兄。”
“呵呵,在下高顺高伯达。”高顺勉强笑道。
“秦峰秦子进。”
“赵云赵子龙。”
高顺现年(岁,就要比秦峰赵云大了不少,二人以兄称之。三人饮酒一番,秦峰主动出击下便于高顺熟络起来。
“伯达兄,有事情不要憋在肚子里,但讲无妨。用得着兄弟的,兄弟我万死不辞。”秦峰主动出击道。
“我……哎……。”高顺欲言又止。
“你这人好生啰嗦,不像个汉子。”赵云激将道。
高顺一咬牙,碗里的酒一饮而尽,不善饮酒一阵咳嗽中,脸色立刻就红了。“我的妻子,被那卧马山的山贼……。”
原来高顺在几十里外的山村与妻子生活,今曰狩猎回到家中便见山村被山贼洗劫,妻子被山贼头领抢了去。他一路追赶到这里,一天滴水未进,饥饿交迫无法前进,只好来这店里,可惜没钱巧合遇到了秦峰。
“真是可恶至极,简直目无王法。”秦峰在赵云之前便拍案而起,大声喝道。
吓!打瞌睡的店伙计差点从桌子上摔下来。
“伯达兄,某当与你一同上山,诛杀山贼,救出嫂夫人。”秦峰正色说道。
“某也同去!”赵云也站了起来,手握钢枪说道。
高顺感激之情显于脸上,说道:“两位初次相识,大义相助高顺感激不尽。但是听村里人说,这卧马山上有马匪山贼二三百人,恐怕此去凶多吉少……。”
“才两三百人,我这位子龙兄弟武艺高超一身是胆,别说两三百人,便是那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也是探囊取物。”好听话又不用要钱,秦峰为了能跟赵云搞好关系,一股脑夸赞出来。
高顺闻言心里一惊,再次好好打量一番身边的白净年轻人,“真是没有想到,子龙有这等武艺。”
赵云瞬间脸红,心说子进兄你也太夸奖兄弟我了。急忙说道:“子进兄错爱,赵云哪里有这样的本事。”
那是没到时候。秦峰笑道:“伯达兄,你就放心吧有我跟子龙助你,嫂夫人一定会平安无事的。”
“那……。”高顺的感激心情无法用言语表达。
“事不宜迟,天也黑了,正好与咱们的行动有礼。周山,你带兄弟们在此地休息等我回来。伯达兄,咱们这就走,我这里有马匹,转眼就到。”秦峰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