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1/2)
他不叫浑小子,他叫沈光年
饭后,在小唯的提议下,他们决定一同去镇上的集市逛一逛。集市每年4月-10月开放,不是规定的时间,算是商人们久而久之自发形成的。
且因为每周仅一天的缘故,所以这个时候,也成为了镇上最热闹的一天。而今天,刚好是本年集市开放的第一天。几个从小便生活在朝阳镇的孩子自然不会错过,而诺乐,因为好奇,也同样充满期待。
集市的位置不算远,走路20分钟的时间大概就到了。向开阳继续延续一贯的作风,每每看到吃的就不自觉干巴巴的吞咽几下口水,只要是能入口的他一一不肯放过,但无奈只是过眼瘾,至于吃嘛,他摸了摸极为干瘪的口袋,余下不多的钱还要以照顾好小唯的生活为宗旨奉行,这一点他还是很有底线的。
向开阳抹下一把辛酸泪,肚子还很配合的咕噜咕噜叫了几声,那个糖葫芦,那个金丝面,那烧鸡……,统统和他无缘了。
“给……。”一串红彤彤的糖葫芦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向开阳心花怒放,伸手便接了过来,咬下一口山楂,支支吾吾道,“诺乐姐,你简直是神仙,不,是仙女,怎么就知道我想吃糖葫芦。”
“你什么不想吃啊?屎?”沈光年路过,冷冷的丢下一句,甩给他一个白眼后,便走开了。
“诺乐姐,快来。”不远处,小唯正拿着一件湖蓝色的连衣裙展示给她看,诺乐快步赶了过去,准备充当参谋。
沈光年盯着侧方几米远的向开阳,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向开阳如芒在背,口中的山楂变得越来越难以下咽,他凑到沈光年面前笑呵呵的问道,“光年哥,你吃么。”
沈光年紧锁着眉头,满脸痛惜的样子。
“开阳,你有没有发现你现在越来越能吃了,我觉得,如果你再这样发展下去,我大概就养不起你,你也尽早另谋高就吧。”
“别呀,光年哥。”向开阳急了,怎么因为他多吃了一串糖葫芦就要赶他走了呢。“那光年哥,我不吃了,我扔了总行吧。”
向开阳才准备扔掉,沈光年却阻止道,“别,别,别。”他向他靠了靠,“谁之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上学的时候没学过么?”他摊开手,晃了晃指尖,气势依然不减,“拿来吧,就我来替你安抚一下辛勤的农民伯伯们。”
向开阳被说的云里雾里,但也大概听懂了他的意思,要吃,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他乖乖的奉上了手中还剩下一大半的糖葫芦,看着沈光年刚准备咬下一口,身后便传来了一道男声,口中唤着沈光年的名字。俩人双双回头之时,那男人已来到了他们面前。
这男子名叫胡凯,算是沈光年这几年小偷小摸的同谋,每一起关于沈光年的案件几乎都少不了他的身影,所以被处理过的次数自然不比沈光年少。沈光年需要一个帮凶,但他却不允许向开阳的参与,小唯自然更不必说。他总说开阳的脑子不好使,怕坏事,这是其对外的宣称的原因,但实际上,他还是想让向开阳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下去,沈光年自认为脸皮厚,不惧那些流言蜚语的中伤,但想到向开阳脑子太轴,若有人成天戳着他脊梁骨辱骂他,轻蔑他,还真怕他一时想不开,制造出跳崖,坠楼,喝农药等等花样翻新的寻死呢。
“哟,几天不见,都傍身随从了?”沈光年侧身,见胡凯身后还跟着一个青年男子,随便玩笑了一句。
“诶哟,别提了。”胡凯紧拧着眉头,一提这事就头大。
“派出所里的警员,就差上厕所,洗澡都要监视了。”他向沈光年耳边凑了凑,“听说上边有领导下来视察周边几个镇子,咱们这些平时违反乱纪的闲杂人等,一个不落的都监视起来了,生怕这期间有人犯事。”他起身,下意识扫了一眼沈光年周身,“诶,跟着你的警员呢?怎么?让你打跑了?”胡凯笑,之所以这样笃定,其实都懂,若拿他和沈光年相较,沈光年一定是更该重点监管的对象,而现在连他都被监视起来了,便可想对方了。
“不过好在今天是最后一天,听说那个领导下午就要走了,所以明天终于能恢复自由了,我可不像你似的,敢把警员打跑,凑合再受几个小时吧。”
对比胡凯脸上自嘲的笑,沈光年的面色阴沉如雷雨般密布,目光不自觉朝前方的诺乐望去,似乎瞬间明白了很多想不通的事情。她为何要来致歉,为何无事献殷勤,为何阻止他偷盗,为何要给他钱……。原来,这不是她骨子里的执拗,更不是精神上的异常,而是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多么伟大的目标啊……。
“开阳,我们走。”沈光年冷着脸招呼了一声,狠狠将手中的糖葫芦丢到了地上。糖葫芦滚落至土地里,沾满了泥土,不见踪影。
说实话,他很想原地爆发,但最终又没忍心这样做。或许,他不该只听胡凯的一面之词,说不定,自上次他受冤后,白大亮真的对他另眼相看了呢?诺乐的到来不过只是巧合,他分明听她说过,她是被停职自检的,她想弥补自己的过失,而不是奉命来监视他的。
沈光年无心继续逛下去,催促着三人离开,大家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包括向开阳也是一知半解。小唯更是连心爱的衣服都没买,就跟着败兴而归。
玉荷桥分岔路口,诺乐突然停下了脚步,自称家中有事,要先一步离开。
“我送你吧。”沈光年说,人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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