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爵位继承序列(1/2)
“众卿所言,皆有一番道理,寡人听后受益良多,心中对于储君的培养之事,清晰了不少!”
刘曜对于这次的聚会做了一个阶段性的总结,顿了顿之后,他开始引出另一个话题。
“寡人欲将国之储君的培养进行细化,划分出准储君、储君、准太子、太子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皆对应一个职务,并成立专门的教育及考核机构。”
“而在做此事之前,寡人意欲定下爵位继承序列法,未来寡人登上帝位,之后皇位的继承亦以此为准!”
见众人皆十分好奇,兴趣满满,刘曜便接着把他构思的爵位继承序列,向众人阐述了一遍。
第一爵位继承序列依次为嫡长子、嫡二子、嫡三子等,按年龄由长及幼。
对应皇位继承的话,便是“凡大行皇帝驾崩,须立嫡母所生中年龄最长且已婚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
第二爵位继承序列依次为庶长子、庶二子、庶三子等,按年龄由长及幼。
对应皇位继承的话,便是“凡大行皇帝无已婚成年嫡子,须立庶母所生中年龄最长且已婚者。”
第三爵位继承序列依次为嫡长弟、嫡二弟、嫡三弟等,按年龄由长及幼。
对应皇位继承话,便是“凡大行皇帝无已婚成年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中年龄最长且已婚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
第四爵位继承序列依次为庶长弟、庶二弟、庶长弟等,按年龄由长及幼。
对应皇位继承序列的话,便是“凡大行皇帝无已婚成年皇子,且无已婚成年嫡弟,须立庶母所生中年龄最长且已婚者。”
第五爵位继承序列为嫡祖母系堂弟,也是按照年龄由长及幼。
对应皇位继承序列的话,便是“凡大行皇帝无已婚成年皇子,且无已婚成年嫡弟、庶弟,须立嫡祖母所生中年龄最长且已婚的堂弟。”
第六爵位继承序列为庶祖母系堂弟,依然是按照年龄由长及幼。
对应皇位继承序列的话,便是“凡大行皇帝无已婚成年皇子,且无已婚成年嫡弟、庶弟、嫡祖母系堂弟,须立庶祖母所生中年龄最长且已婚的堂弟。”
刘曜提出的这六大顺位继承序列,与按照血缘远近来作为继承人的嫡长子继承制如出一辙。
就像桥玄前面说的一样,过去虽然有顺位继承序列,但并不详细。
此时刘曜将其详细的列出来,并约定成法定的序列,便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这一套爵位继承序列,概况起来也就是桥玄之前说的一句话:“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无嫡无长,兄终弟及!”
关于兄终弟及的历史典故,不要太多。
汉文帝刘恒便是以弟弟身份,继承了他哥哥汉惠帝刘盈的皇位。
见自己提出的六大顺位继承序列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反对,刘曜便回过来介绍了一下他所定义的“准储君、储君、准太子、太子”的概念,及各级别职务的大致职责。
由于储君是相对应君主而存在,没有君主就不会有储君,故而刘曜的设想是从一个君主继位开始。
新君上位后,每隔五年,依照顺位继承序列法,从前向后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人作为准储君,每次最多选四人,算为一届。
条件一,年龄在十六岁至二十一岁。
条件二,已婚,且身体健康!
未来皇家学院建立后,还要再加上条件三,即必须拥有皇家学院学员的身份!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皇室成员,由皇家学院向宗正署报备。
宗正署核实无误后,必须上奏皇帝,由皇帝进行批准,颁发诏令。
然后宗正署必须与政事堂、军事堂进行沟通,着手对该届准储君进行培养。
将准储君培养成储君的方式,便是下放到基层历练。
故而准储君的职责即是到基层担任某些官职,进行历练。
这一点是刘曜听了郭泰、荀爽的观点之后,结合他原先的构思,合并而来。
准储君们必须把在皇家学院学习到的理政、治军以及财经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认清其作为未来国家统治阶层的身份及地位。
刘曜介绍完准储君之后,沉默了片刻。
待询问了众人意见,发现大家都认为此法可行之后,他才接着往下叙述。
准储君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便可晋升为储君。
第一,地方从事政务或法务满两年,历次政绩考评结果,至少一半以上是中上成绩。
第二,军队从事军务满两年,历次政绩考评结果,至少一半以上是中上成绩。
第三,年龄在二十五至三十之间。
未来成立国营总署之后,刘曜还打算把身入国营总署从事财经满两年,作为一个条件。
若准储君在任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革职或停职,则取消准储君资格。
因不可抗拒力,如天灾或意外,导致生病或受伤,从而导致工作年限不满的,酌情处之以宽。
皇家学院每年对各准储君的情况跟踪记录一次,每五年向上报备一次。
满足以上四点的准储君,依照皇位继承序列法,每届最多选四人,由皇家学院向宗正署报备。
宗正署核实无误后,必须上奏皇帝,由皇帝进行批准,颁发诏令。
接下来宗正署必须与军事堂、政事堂沟通。
经过两堂军政大臣商议之后,确定各储君适当担任职务的备选,交由皇帝进行批准,颁发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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