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强烈渴望 (求推荐票求收藏啦啦啦)(1/2)
卢芳挑着德叔走远了,陆小芒还是没能劝动他去重新看医生。
陆小芒知道在德叔的眼里自己就是一个小孩子,而且之前在罗光明家赤脚医生粗略的替他看过了,说是扭伤了筋,德叔一定觉得医生都说得对。
在这个偏远的乡下,十里八乡就一个赤脚医生肯来,来一次的费用虽然不高,但是在农村人眼里却已经是笔大支出。
在德叔的心目中,或许这次还是沾了罗光明的便利,要在平时,这种扭伤了筋的小事,德叔是根本不会请医生的。
在农村里,有个头疼脑热的小毛病,大家一般都是拖着扛着,就是为了省那点药节看诊费。
小病拖,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
说到底,还是因为一个穷字。
前生陆小芒九岁就傻了,后来的生活好好歹歹她都分辨不出来,受了欺负也不一定会言语,对于金钱方面的意识就更薄弱了。
那一生,她基本都活在别人的掌控之中。
重新睁开眼后,这是首次,她对金钱产生了强烈的渴望。
过两年土地就会包产到户,只要不重复前世的悲剧,外公不失踪,自己不变傻,表弟不惨死,一家人都好好的在,靠着勤劳一家人靠着分发下来的土地温饱肯定是能满足的。
但是温饱只是一个开始,致富奔小康是第二步,让所有她爱和爱她的人都过上幸福生活是第三步。
而想要实现这些目标,大多都离不开一个钱字。
读书一条出路,但想要出人头地,也不止读书这一条出路。
她还得想一个赚钱的路子,从现在开始就想。
那样,有病有痛了才有钱去看病,不会等到重病了才往医院里抬。
罗成功见陆小芒自罗有德走后就一句话也不说,傻站着发呆,像有满腹心事的样子,想到陆小芒说的那句女孩长大了就会有心事,他又晒笑了一下伸手拽了陆小芒就往伙食团方向走:“再不走快点,一会儿去到伙食团,稀饭汤都没了。”
陆小芒被动的被外公拖着走,心里却满满的都是幸福感。
外公的手很大,掌心全是老茧,她却已经很多年都没有被他牵着走过了。
记事以来,牵着她,教她走路,牵着她上山下田的那个人一直都只有外公和舅舅两个人。
关于她的父母,她只知道名字,却不知道她们是做什么的,长什么样子,高还是矮,生下她之后他们又去了哪儿,是死了还是活着?
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人提及过他们?
只是每年年三十那天晚上,家家户户都在吃团圆饭的时候,一向饭量惊人的外公会只扒两口饭就放下筷子说累了要回屋歇息。
陆小芒不止一次见过外公回屋之后就坐在窗户那边,默默地望着远方抽闷烟,像是有满腹心事无处可说的模样。
那时候的外公,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悲伤和孤寂。
陆小芒五岁的时候问过一次,“他们还活着吗?他们还会回来吗?”
外公伸出苍老枯瘦的手,轻轻地抚着陆小芒的额头,眼角慢慢地湿了。
在那一瞬间,外公似乎又苍老了不少。
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后却又顿住了,过了好一会儿之后,他才哑着声告诉陆小芒:“会的,一定会。”
陆小芒那时候不懂,还盼望着父母总有一天会回来接她,她会和其他的孩子一样有爸爸有妈妈护着。
现在,她却不这么想了。
她的父母,可能早已经不在了,不会再来接她了。
所以,她才会在外公家长大成人,然后终其一生也没得到过他们的任何消息。
不在,就不在吧……
那她就守住还在的人。
陆小芒暗暗地下定了决心,反手用力地握住了外公的手指,大踏步地向前走着。
红星村一大队二大队共一百零九户人家,一大队六十多户,二大队四十几户口,两个大队合并在一处设立的伙食团,伙食团设在沙园,伙食团门口的黄泥巴墙上用红色颜料刷着两行大字:公社的青藤连万家,社员都是藤上的瓜。
大饭堂十分简陋,但比普通民房更高大敞亮,可排开摆数十张饭桌。
丰收岩上的鈡声一响,就代表饭点到了,收工后的老老少少都自带碗筷赶到食堂,伙食团的师傅把甑子抬到院子中间一放下,男女老少就迫不及待的围了上去,开始抢饭。
刚开始甑子的上层都是白米饭,越往下则是饭少红苕土豆啊什么的粗粮块多,大家都想要吃白米干饭,所以饭一抬出来,那抢饭的人就跟打仗一样把怕桶子团团围住,争先恐后的往碗里盛饭。
离学校路远的学生娃娃,和下工迟走路慢的村民,往往就赶不上饭点,只得赶上什么吃什么。
红星村虽然地处偏远,但是土地还算肥沃,产出的粮食也不少,所以在罗光明的小舅子叶洪当伙食团团长之前,伙食团中午这一餐都是煮的干饭。
后来,叶洪当团长之后,说是村民们抢刮头层白米饭,搞得后来的村民和学生娃都只能吃红薯,这样做不公平。
而他想出来的所谓公平的法子,就是供应稀饭,不管你怎么捞也捞不到多少米的稀饭。
这样的稀饭,自然没人抢,因为越先打的人粥水越多米粒越少。
每到了吃饭时间,大家都不愿意先去打饭,开始互相推让了。
这样也不行啊,所以干脆就按工分定量由伙食团的人打饭给大家吃。
往日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