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强购规定(2/2)
缴给朝廷的粮食之外,剩余的,也必须售给本官在巨鹿设置的振灾粮官府购粮处。违反规定者,杀无赦9要全家抄斩!”刘易说到最后,眼中的杀气顿生,让下面一众人都感到背脊一寒,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冷颤。
这个时候,这些商人士绅都噤若寒蝉,拒心里有无数疑问及不解、不满,在此时也没有人敢提出什么的反对意见。
“为什么呢?就因为我这个振灾粮官是振济天下所有有灾有难地区的百姓,并不只是来振济巨鹿一地的,今日在巨鹿把全郡十万百姓救活了,让百姓恢复生产,以后能有粮裹腹了,生产有剩余了,那么就要把多余的那部份拿出来,好让本官拿这些粮食再去别的地方救济困苦的受灾百姓。”刘易稍为解释了一下道:“当然,我知道在座的都是商家,粮食呢,我也不会白拿的,也会出钱向你们收购,价格以后再议。”
“大人,这……这样不太好吧?”
刘易说完,终于有一个人站了出来道。
刘易这个规定,等于是断了不少人的财路,特别是那些粮商,他们就是靠着低价收购屯积,然后贩到别的地方去高价出售。刘易虽说会出钱来收购,但是这个价格肯定不会高,所以,他们之中有人有意见是一定的。
“哦?哪里不好?现在你们谁有异议,都可以提出来,反正今后只能按这个规定来做,谁也不能违反。说吧,谁还有什么意见的,现在都可以提出来。”刘易看了一眼站出来说话的人,见是耿家的人,便沉着脸问道。
刘易是代表皇上来振灾的不假,但刘易始终都不是常驻此地的官员,不久后始终都要离开的,其中个别大有来头的商家及士绅,如果不是看在刘易一来到就几乎全权接管了巨鹿的军权政务,他们未必就会如此顺利的向刘易纳捐。
所以,其中必然存在着不少只想胡混一下这个振灾粮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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