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合理利用规则(2/2)
右转身,这是的佩尔多已经跟不上他的节奏了,他只能徒劳的用手拉了一把坎贝尔,占据主动的坎贝尔虽然被佩尔多的动作干扰了一下,但是他还是在肖恩·埃利奥特还没有来得及包夹的时候就已经出手投篮了。篮球在篮筐上蹦蹦跳跳了好几下才不甘的落入了网袋中。同时裁判的哨声响起,佩尔多拉人犯规,进球有效,坎贝尔加罚一次。坎贝尔加罚也进。
在这个时代实际上像迪瓦茨这样的中锋是很奇葩的,因为这个时候的,中锋和大前锋的攻击范围基本上就是在篮下。但是由于赵哲要求迪瓦茨去三分线外面,41命中率的三分球威胁,再加上罗宾逊又是对位者,所以罗宾逊不得不跟着迪瓦茨出去外线,把坎贝尔扔给了佩尔多一个人。这个年代的防守就是这么坑爹,哪怕迪瓦茨没有三分球,如果罗宾逊不跟上迪瓦茨都有可能会被吹罚“fe”。这也是赵哲合理利用规则的一个方面。
所谓“fe”(非法防守)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这个规则,有两种非法防守规则。现在也就是90年代的这种是对攻击方有利,也就是禁止联防(区域防守)。而新的那种是2001年才开始执行的规则,则限制了防守者在没有防守任何人的时候呆在禁区的篮下(即防守三秒)。90年代的基本规则实际上就是球场非联防情况下的防守阵形合理化与否的判断要点。
现在的规则要求球队进行人盯人一对一的防守,这就意味着每个在场上的球员必须防守一名对方球员。你可以对一名球员(持球者)进行包夹然后迅速回位到你原本防守的球员身边,但是你不能呆在两个球员中间谁也没防,否则就会被吹非法防守了。
这也就是说,一个球员要么包夹要么防一个对方球员,不能假包夹,也就意味着,进攻一方的进攻阵型很大程度上会影响防守一方的防守阵型。反过来说也就是说,你不能一直站在禁区里谁也不防。后世很多球迷都认为现在的没有防守三秒,所以在这个时代篮下都堆满了人,实际上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你不能离开你的对位人太远,就比如现在如果迪瓦茨离开了篮下去了三分线,罗宾逊就不能不跟出去。
如联防规则所描述的那样,唯有联防中才有可能存在对于非持球球员的包夹行为,而现在的还没有允许联防之前,所有对于非持球球员的包夹行为均可视作非法防守。具体判断基本上是只需要防守方球员任何一名(如大卫罗宾逊)找不到自己的对位球员(如迪瓦茨),这样的情况下,就可以视作对于另外一名进攻球员(如坎贝尔)的包夹已经产生,而且无论这个包夹是有意或者无意形成,均可以吹罚。
因为合理的利用了这个规则,这个时代的公牛才这样所向披靡,因为他们拥有一个伟大的球员迈克尔·乔丹,菲尔杰克逊现在的三角进攻实际上就是经常把乔丹放到球场的一侧,把其他人放到球场另一侧。这就把比赛变成了一对一的单挑。
论单挑?好吧,乔丹:“我不是针对谁,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尽管这样的规则可以成就很多巨星级别的球员,但是也导致比赛也相对单调了很多,观赏性当然和团队篮球相比有所欠缺。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2001年联防变得合法时,单打就变得难多了。两人配合,挡拆大个顺下或是挡拆大个提上跳投,就变得比单打更流行了,因为当你在一侧单打时,对方防守可以整个向单打一侧压迫和倾斜,迫使明星球员一打二打三或是传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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