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荣辱之责在乎己(2/3)
结束办公回家,喜都会与妻、子一家四口坐在案几前,吃完今日的飨食,食物清淡,话也不多,但妻贤子孝,家庭也算温馨和睦。喜是个不太有趣的人,没有更多的娱乐活动,十多年来,他用完饭食后都要雷打不动地坐在案几前,将每日工作的案件爰书抄录下来。
这个习惯源于他刚刚做吏时,目睹了一次因狱吏不精通律令,屈打成招而导致的冤假错案。
那一次,一个无辜的士伍被认为是盗牛者,被罚为黥面城旦,最后在上诉到郡上后,这场冤案才得以昭雪。虽然秦国官府主动帮那士伍买回了他被罚为隶臣妾的妻女,但她们早已受尽苦楚,秦国的社会对一个黥面之人绝不宽容,这一家人只能在隐官中度过余生。
所以目睹了这一切的喜,一直告诫自己,要牢记每一条律令,谨慎对待每一场判决,自己手中,决不允许出现冤屈。
在他抄录律条时,他那个做学室夫子的弟弟敢经常笑着说,兄长你抄这些有什么用?每日忙于案牍就够辛苦的了,难道还想把它们抄下来带进坟墓里去不成?
对此,喜也只是笑笑不说话,习惯形成自然。他总觉得,自己有义务记录每日发生在南郡的种种案件,这一方小天地的百态,善恶,都浓缩在监案件卷宗里。这相当于是法家法吏的“日三省吾身”。
这天傍晚,抄到一半时,他的弟弟敢又登门拜访了,并告知了喜,那湖阳亭长黑夫今日在集市上所做的“义举”。
“兄长怎么看?”敢坐在喜的对面笑着问道。
喜沉吟许久,和县右尉、左尉的关注点在黑夫得名、钓名不同,喜关心的是,黑夫这么做,是否违反了律令?
“黑夫是借钱给去疾,让他还清罚款,秦国只是不允许用屋舍等财产抵押借债,但单纯借钱,只要契券符合规程,并不违法。至于黑夫自己当场毁契,不要那四千钱,是他自己能够决定的事,也无人能追究他的过错,但是……”
喜拿起案几上的一根竹简,上面记录的,正是他今日对公士去疾的判决,简明扼要的判处,却能决定一个人的后半生,决定一个家庭的存亡,这竹简很轻,却也重。
喜很明白它的重量,他不是薄性无情之人,只是觉得,这世上最大的公正,便是一切按照法度办事。这个过程中,自己的喜恶情绪,都要统统撇去。
“商君言,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凡是不符合法律的事,不听从,不提倡,不推崇,也不去做。
在喜看来,黑夫的所作所为,没有违反律令。但黑夫以私人市恩于犯罪者,虽然得到了全县的赞誉,却已经逾越了秦律的精神,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他以为自己是谁?区区一个小亭长,才上任没几天,才办了一次案,就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比律令公正,能代律令行赏罚么?
安陆县人也是糊涂,对这样的行为,怎能一味推崇赞赏?
祸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
“兄长要追究斥责那亭长么?”并不是每个秦吏都奉律令如神明,喜的弟弟敢便无法理解兄长偏激的想法,他和安陆县百姓一样,对黑夫的义举较为赞赏。
喜却摇了摇头:“身为法吏,对法禁以内的事情不可宽容,对法禁以外的事情也不必苛刻。”
准绳就摆在那里,执法者只需要看人们是否逾越了它,决不能因为自己的喜恶,把准绳无限扩大,将明明踩在绳外的人,也给套进来。
虽然心中有些不快,但喜并不会为此追究黑夫,那样的话,他岂不是也成了那种凭借自己好恶行事的人了么?
“只要他的所作所为依然在法度之内,那就随他去吧!”
送走弟弟后,喜看着案几上抄了一半的律令文书,突然想到黑夫今日请教他时说过的话,想起自己刚刚为吏时,经历的那起冤案。
“审当赏罚,毋罪无罪,我当真做到了么?”
但片刻动摇之后,他便恢复了昔日的坚持。
“我问心无愧,至少,无愧于律令!”
……
黑夫这时候尚不知道安陆县百姓、官吏对他的种种毁誉评价。
他也不太在意,因为黑夫一直觉得,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这次的事,他也敢拍着胸脯说,自己无愧于心。
在甩掉公士去疾后,黑夫先是在夕市的牛马栏转了转,看了下耕牛,这是黑夫得到一万多钱巨款后,第一样想买的东西。
“春耕就要到了,虽说今年不会再有里吏刁难我家,但若是家里有头耕牛,伯兄和惊耕田犁地,也能少些劳累。”
黑夫考虑到自己今年没几次回家的机会,便没人在农活上帮衬衷了,而家里多一头牛,相当于多了三个劳动力。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等他在牛马栏那边转了一圈,问了问价钱后,才发现自己想的太简单了。
原来,一头耕牛最便宜也要七八千钱,好点的甚至上万。这时候,黑夫才觉得,方才一眨眼就烧了的4000钱债券,的确有点壕过头了。但他并不后悔,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黑夫认为那是自己该做的。
耕牛如此贵重,是许多中人之家最值钱的财产了,相当于后世买辆车,可不能随便挑一头……
挑牛挑马是一门学问,民间甚至有专门的相马者、相牛者,还编了一些口头禅,比如看牛,就是“眼圆且大,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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