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好喝的玉米酒(1/2)
“啊!哈哈,原来是这个事情呀,这就是我们采耕族的特殊能力呀!”大胡子闻言爽朗的笑道:“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缩短成熟时间,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那是需要付出比别人多的努力和汗水的。”
楼兰闻言微微一愣,转念一想,顿时便释然了:是啊,大地是最慷慨的,同时也是最吝啬的,你对它付出多少,它就回报你多少,怎么会有不劳而获的事情呢?
“您说的可真好,大胡子先生。”楼兰微笑着说道:“看来所谓的特殊能力,其实不过是比别人更认真专注,付出更多罢了。”
“正是如此,农场主先生,你可真是个聪明人呀。”大胡子闻言笑道:“咱们采耕族有句俗话,叫做把庄稼当成孩子,就是这么个道理。”
“把庄稼当成孩子?怪不得你们这么厉害,能做到那样的话,也就没有种不好的庄稼了。”楼兰闻言说道。
“呵呵,就是那个意思。”大胡子说道:“好了,不说了,我要接着干活了,你要是一个人无聊,等太阳落山后,就去找我们喝酒吧。”
“好呀,反正我晚上也是没什么事情做。。。呃。。。喝酒?喝什么酒?”楼兰问道。
“上好的玉米酒呀,杰克那个家伙最喜欢喝我酿的酒了,他今天早些时候给了我一些玉米,我就酿了些酒,约好了晚上一起喝酒的,你也一起来吧。”大胡子说道。
“原来是杰克那个家伙,拿我的玉米送了人情呀。”楼兰闻言暗道,不过转念一想,农场里现在虽然吃喝不愁,可是食物还是单一了些,要是有些酒喝,也是挺好的事情。
“行啊,那就说好了,我带着晚饭过去找你们,咱们一边喝酒,一边聊天,打发打发时间。”楼兰满口答应了下来。
看到大胡子已经忙着干活了,楼兰也开始努力开荒,刚才大胡子的一番话开导了他,今天的开荒他便格外的认真努力,就连午饭都是在地里好歹吃了些,一直都在忙着干活。
这块荒地的开垦比较顺利,而且楼兰再次幸运的获得了整整三枚梦幻通宝,只是没有发现新的树桩,有些遗憾,要知道,树桩这东西,在楼兰心里,现在可是相当于摇钱树的存在呢。
太阳落山的时候,楼兰顺利的完成了开垦工作,虽然他很想抓紧时间多种一茬玉米,不过自从和小土豆签了合同后,所有的耕种工作楼兰就都不能插手了,也就只好作罢。
在河边洗去了一天的汗水后,楼兰便回家拿着自己的晚饭去找大胡子,到了南瓜屋这边,楼兰发现已经又有一个新的南瓜屋正在建造中了,显然是小土豆已经知道了新的耕地开垦完成,正在安排人手。
见到楼兰前来,大胡子、小土豆还有另外一个叫做小黄瓜的采耕族人也把自己房间的晚饭都拿了出来,就在南瓜屋外面的草地上,摆了一地,南瓜屋这里和楼兰的家一样,也是灯光明亮,所以也不觉得黑。
大胡子还拿出了好几个木头酒桶,酒桶不是很大,但是每桶都有差不多两升左右的样子,所以加起来也是不算少了。
几个人席地而坐后,大胡子给每人面前都放了一木桶酒,采耕族人每人都有一个木头酒杯,楼兰没有,就干脆直接抱着桶喝。
打开酒桶的木头塞子,一股清爽的香气扑鼻而来,虽然没有喝过酒,楼兰却知道,这酒的原料就是自己地里的玉米和小河里的清水,绝对不可能有什么添加剂之类的东西,是绝对一等一的好酒。
“好香的玉米酒啊!”
一个猥琐的身影忽然出现,身后还跟了三个跟屁虫,不用说,是杰克来了。
见到楼兰也在,杰克便有些做贼心虚的朝楼兰讪笑了一下,这个家伙偷偷拿楼兰给他用来喂鸡的玉米酿酒喝,当然是害怕楼兰知道的。
楼兰并没有责怪杰克的意思,这固然是因为楼兰本性厚道,另外一方面,楼兰认为凡事都有两面性,不能单纯的定义一件事情是好是坏,就拿酿酒的事情来说,虽然他损失了些玉米,但要不是这样,他自己不是也喝不到这玉米酒吗?
见到人都到齐了,大胡子笑呵呵的举起了杯子,冲着楼兰说道:
“尊敬的农场主先生,感谢你给了咱们采耕族一份丰厚的契约,我们一定努力工作,帮你把庄稼种的天天丰收,来,让我们祝您的农场飞速发展,前程远大。”
小土豆和小黄瓜听大胡子这么一说,也都举起了杯子,应和的表了态,就连杰克那个家伙,也举起了杯子。
这么多人一起敬酒,楼兰岂有不喝之理,不过因为家里穷,他这还是生平第一次喝酒,不知道这酒的厉害,双手抱起酒桶,便灌了一大口下去:
辛辣混合着甘甜的美酒,一入口便带给楼兰一种前所未有的刺激感觉,当酒水滑进喉咙之后,便又是一股玉米特有的清香从嗓子眼里涌出,回荡在整个口腔之中,直窜进了鼻子。
“好喝!”楼兰忍不住说道:“这就是酒的味道吗?真是太好喝了!”
“真是好酒呀!”一旁的杰克也忍不住赞叹道:“我说大胡子老兄,三百年了,你的玉米酒可是让我整整想了三百年呀!”
“好喝就多喝点,今天也是高兴,咱们干脆喝个痛快!”听到自己酿的酒被称赞,大胡子笑得都合不拢嘴了。
虽然酒很好,但是却没有下酒的菜肴,楼兰的地里现在只有玉米,几个人只好用玉米饼来下酒,不免有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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