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大秦嬴舞(1/2)
大唐西垂
嬴舞高傲地扬起天鹅般的脖颈,白皙的手指间落下几滴鲜血,在手臂内侧,沿着袖口仍旧有粘稠的血液汨汨流淌而下。
真正的伤口在肩头,深可见骨。
但因为有血族的血统,所以此刻她的伤口正有肉芽在飞快蠕动,短短几个呼吸的时间,就有痊愈的趋势了。
裴旻仍旧站在原地,一柄秋水长剑被他握在手中,只是简简单单站在那里,便让人生出一种无懈可击之感,这个人,真的很强。
与李白这种各种放大招,显得惊天动地的战斗方式不同,他的剑势很简单,甚至都没有引动魔道力量,就是单纯地握剑,出剑,便已有如庖丁解牛,精妙绝伦,近乎于道。
随着战斗深入,嬴舞现在倒是隐约明白为什么裴旻口口声声称,大唐只能有一位剑圣了。
因为剑圣之名,与一国气运相连。
一方面是束缚,需要其为国镇压龙脉,必要之时,更要直接出手保证该国皇族与国运存续,相当于将被册封者绑上了皇室的战车。
若是皇朝覆灭,个人气运也会跌落谷底,从此为时代所抛弃,只能归隐山林,尽量不与世俗解除,不然很容易发生意外,就如那奔雷刀圣一般,明明是一国强者,结果却死得不明不白。
但另一方面更是泼天大的好处,就如那成吉思汗,为气运所钟之辈,李白两次刺杀都未能奈何得了他,往往能够逢凶化吉,并且逢临破境关头,能够屡屡有如神助,高歌猛进。
裴旻今年也才四十五,正是春秋鼎力的年纪,之所以剑道境界能达到如此高绝的地步,天赋出众是其一,有大唐剑圣的名头也是其二。
世人拿李白与他并列,无形之中就分润了他的气运,若是仅此倒也罢了,偏偏好处李白全占,锅全他背,这种事他怎能接受?
倒不是他小气。
若你真有这本事,剑圣你来当,责任你也得扛,他裴旻半点都不感觉舍不得,早脱了这剑圣虚名,他也能早日游历天下。
嬴舞本来应该也有这种待遇的。
只是由于大秦并未正式册封她为剑圣,使得她在秦国名声不显,所以才未能觉察。
“可以让开了吧,你应该知道,再这么下去,我可没办法再留手了。”裴旻神情复杂,剑人仙二重天的女剑仙,堪称是旷古烁今。
就是心眼儿太死了。
他虽有心留手,但也不得不承认,嬴舞足以与他一战,若是留手,则自己的性命有妨。
嬴舞漠然抬剑。
“有必要吗?”裴旻怔然,“你就是真喜欢那李太白,我此行又不会杀他,顶多受些小伤,值得你如此拼命?”
嬴舞默然摇头,她轻拍了下流光璀璨的剑匣,从中飞出了无数柄牛毛飞剑,在这天空下形成了一条绵延百米的巨大金龙。
龙须飘扬,龙角峥嵘,气象骇人。
裴旻慨然一叹:“果然,世间文字万万千,唯有情字最杀人。”
“豁出性命,只为心上人能多得一点胜算,该说你这是执拗,还是疯癫呢?”
至于什么其他的原因,裴旻压根没有去想,在他看来,如果不是传说中的爱情,还真没什么能解释眼下的这种情景。
嬴舞仍未答话。
裴旻眼瞅着眼前这条金龙的气息不断向上攀升着,他的脸色变的越来越难看。
“罢了,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裴旻气得直跺脚,转头唤来自家的小毛驴,倒骑上去,仰躺下来道,“这长城,老子不去了!”
阳光下,单脚踏在金龙头顶的嬴舞露出了干净的笑容。
刹那间,天空都仿佛更明亮了几分。
远去的裴旻虽然背对着嬴舞,但仍是看到了这幅笑容,忍不住微怔道:“如此风华,普天之下的女子,恐怕概莫能及。”
想到这里,心中不免有些慨叹,为何我就没有如此红颜知己......
他苦笑摇头:“想当初我裴旻一人一剑入长安时,也曾迷倒过万千少女,那绝世风采,当初连今圣都……”
话说到这儿,似乎是察觉到了空气中弥漫的生杀予夺的危险气息,他连忙住口。
含混带过:“只可惜岁月是把杀猪刀,如今才四十五,刚入不惑之年,没成想就成了大叔模样,看来我这养气功夫还不到位啊……”
……
边地。
晚上热闹的宴会散去,边民用黄沙掩埋了火堆中的余烬,除迪妮莎以外的三名大剑依次走进腾出来的屋舍休息。
晚上喝了点酒,这几人都有些微醺了,尤其是露娜,明明不是很能喝的样子,偏偏猛灌了两坛子自家酿的麦酒,看得那几个平日里只舍得小口饮用的边民汉子都有些肉痛。
喝过酒,她一个人爬上屋顶,对月而坐。
李白和迪妮莎跟了上去,问道:“可以一起吗?”
露娜点点头,脸色通红,语气生硬道:“当然,这又不是我家,你们想在哪就在哪,关我什么事?”
李白取出酒葫芦,拧开,小酌了一口,顿时舒服得哈出一口酒气,在这夜晚急剧下降的温度中,显露出一片升腾的白色雾气。
“我就知道你还有私货。”
迪妮莎笑道。
在长安城的时候,无尽酒葫芦里的酒她是喝过的,自然知道这里面的酒虽然味道极佳,但容量不多,很容易就会被喝个干净。
大庭广众之下拿出来,实在不好分。
不过里面却又仿佛无穷无尽一般,也不见他添酒,每隔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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